本院各部门: 现将《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2015年9月16日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
“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贵港市委四届五次全会、贵港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有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根据市中院、港北区纪委要求,决定从2015年9月到2016年6月底,在本院集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抓住当前基层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集中围绕“六个一批”开展专项工作,通过全面排查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一批重点案件,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着力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教育警示一批干部,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措施,确保专项工作在2015年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果,2016年6月份取得明显成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法院党员干部的作风有明显改善,全院工作水平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内容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重点整治用公款或集体资金吃喝、请客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和奢侈浪费,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在司法办案中生冷硬推、作风粗暴、欺压百姓、基层法院“六难”“三案”以及民生案件、行政案件、群众反映强烈案件中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二)司法经费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设备采购、服装购置、司法救助、司法赔偿、执行兑现等司法资金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司法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在法院(庭)建设、信息化建设、干警住房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建设施工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小官巨贪等问题。
(四)司法腐败、枉法裁判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立案、审判、调解、执行等司法工作环节中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插手案件、泄露机密、超审限等有损法律威严及法院公信力等问题。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重点整治法院党组、纪检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司法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专项工作时间从2015年9月起至2016年6月止,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可以交叉推进。
(一)动员排查阶段(2015年9月30日前)
1.层层动员部署。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港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志海担任,副组长由港北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宋峻莹,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森荣担任,港北区法院相关院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黄森荣兼任,副主任由监察室主任秦燕担任。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印发专项工作方案,对全院进行动员部署。
2.加大问题线索摸排力度。以问题为导向,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利用信访举报网站、法院门户网站、微信客户端等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加强与信访、检察、审计、巡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要重点对2013年以来各类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及在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全面清理排查,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坚持动态排查和台账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及时办理。
3.加大督办查办力度。本院将梳理出一批比较具体、可查性强、性质比较严重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督办,并加强对全院线索排查和办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市中院、港北区纪委转交的问题线索,本院将优先督办,明确责任人、承办人,限时办结。
(二)集中查处阶段(2016年5月31日前)
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政工科、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立案、审判、执行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集中力量突破一批重点案件。
1.依纪依法分类处置。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纪律审查,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构成违纪的坚决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筛选出的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案件,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重点调查处理;对社会影响大、性质比较恶劣的典型案件,院党组直接查办、督办。
2.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责任倒查和问责。对问题突出,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出现严重腐败问题、影响恶劣的,以及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法院,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而且要追究领导责任。
3.通报典型案例。适时集中通报曝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教育作用。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6月30日前)
针对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要建立完善查处和防范基层腐败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利用工作成果,编印教育教材,强化警示教育。对于出现的普遍性问题,查找漏洞,督促各法院建章立制,做到源头防控。建立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常态化机制,着力在问题防范、线索管理、严查快办、倒查追责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的重要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分包案件制度,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要明确牵头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2015年12月10日、2016年6月10日前,纪检监察部门对专项工作进行总结,报中院纪检组监察室。
(二)加强督促指导,务求工作实效。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各部门开展活动情况的监督和指导。将定期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问题线索排查情况、案件查办情况和责任追究情况。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积极通过广西纪检监察网、广西法院网、《人民法院报》、《广西日报》、《广西法治日报》、《贵港日报》、贵港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对专项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成效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专项活动带来的实实在在变化。
附件1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志海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宋峻莹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黄森荣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梁伟艳 党组成员、副院长
黄 桢 党组成员、副院长
韦永新 党组成员、副院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黄森荣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兼)
副主任:秦 燕 监察室主任
成 员:凌 静 监察室监察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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