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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中院到港北法院指导民商事审判工作
作者:黄斯梅 胡映红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6日 08:54 文章出处:港北区人民法院



会议现场


? ? 2018年2月2日,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刘立技等一行4人,到港北区人民法院对该院2017年第三、第四季度民事案件质量进行通报。港北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韦永新,专职审委覃绍光以及相关业务庭的法官、法官助理参会。

? ? 会上,刘立技庭长对港北法院2017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民事案件质量发改情况进行了通报,重点对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的事实认定、划分责任比例、未成年人侵权、误工费、农村户口长期居住城镇的认定,以及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的劳动关系认定、加班费、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请求、遗漏当事人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和总结。随后,双方参会人员就审判工作中出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了重点讨论和有效沟通。

? ? 港北法院韦永新副院长对刘立技庭长一行的到来表示感谢,认为此次座谈会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全市民商事案件特别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类案件的裁判标准和尺度,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审判人员要多与中院交流,做到多汇报,多沟通,同时要结合此次通报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升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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